苍溪县实行“1+3”帮扶
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
为进一步加强搬迁安置群众后续管理,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“搬得出、稳得住、逐步能致富”的目标,苍溪县县创新实行“网格化”管理,以乡镇为基础,建立以项目乡镇为主体,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,所在组组干部、乡镇驻村干部、联挂帮扶责任人分别为第二、三、四责任人的“1+3”后续帮扶责任体系,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“三管”工作。
一是“管房子”,即项目实施是否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“建筑面积红线、自筹资金底线”,住房主体内是否有卧室、厨房、厕所等生活必须的功能,且在2021年1月前严禁续扩建;房屋主体是否存在使用预制板、“12、18”墙、不按标准和要求设置构造柱等质量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。
二是“管票子”,即责任人要结合搬迁安置群众实际情况,因村因户因人统筹细化落实好产业培育、就业培训、劳务开发、社会保障等后续发展举措,确保所有搬迁户能按期脱贫和持续稳定增收,实现“能致富”。
三是管“治理”,即责任人要对搬迁安置群众进行政策宣讲,激发搬迁安置群众自立自强、艰苦奋斗、脱贫争先,教育和引导搬迁群众主动革除陋习,让搬迁安置群众与邻里和谐共融相处,确保“稳得住”。